為落實居住正義,陳其邁市長於昨(廿四)日宣布推動「囤房稅」,陳其邁強調,房屋是用來居住使用,不是用來投資、炒作的標的,未來在符合三原則「自住房屋須不受影響」、「落實居住正義」、「不造成房東轉嫁稅率或負擔給房客」下,推動「囤房稅」,以保障市民居住權益、兼顧租稅公平。

陳其邁表示,在囤房稅實施前,目前市府已透過興辦一萬零五百戶社會住宅、包租代管、租金補貼及加強查核紅單炒作等機制,以增加住宅供給量或提供居住權,讓市民安居;市府統計高雄市應稅房屋大約一百零六萬戶,屬非自住大約八.四萬戶,將於今年十二月底前擬訂「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」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,懇請議會支持。

另考量各縣市區域特性不同,市府將視實際情形因地制宜規劃囤房稅適用稅率及戶數,此外,為避免課徵囤房稅會傷及無辜,對於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、勞工宿舍、建商營建之房屋於待銷售期間等,予以排除適用並另訂其徵收率,以符合外界期待。